辅警因公殉职也遭质疑?真的是网友在挑刺?这才是造成当下的原因
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却要两家人去承受失子之痛!
该事件发生在浙江,两名95后辅警在凌晨时分驾驶警车巡逻之时,遭遇了车祸。
明明警车已经亮灯,一辆突如其来的大货车还是撞了过来,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透露,被撞的警车几乎看不到,大部分埋在货车下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为警车严重受损,两名辅警困在警车里来不及自救,只能等待救护车来,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不幸离世。
非常痛惜,这两名辅警非常年轻,一位23周岁,另一位26周岁,当地警方以因公殉职进行通报,而肇事货车司机,也在第一时间被控制。
首先,该事件反映出了道路安全问题
凌晨时分,到底是警车违章行车,还是货车不按规定行车?
事故现场,警车都埋到了货车下面,可见撞击力有多大,事发当时到底是谁的过错,这可是两条人命。
如果是货车司机的过错,当时是车速快,还是在打瞌睡?要知道撞的可是亮着灯的警车,如果司机开车注意点,踩刹车及时一些,也不至于如此惨烈,两名辅警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其次,再来说两位辅警
这起事件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从通报上看,可以推测两个孩子刚走上工作岗位没多久,很可能还没有结婚,就碰到这样的不幸,对失去孩子的家庭来说,难以承受的现实,他们未来的希望没了。
很多人看到这个报道后,纷纷说出对辅警的看法:
①基层的辅警太辛苦了,在凌晨遇上这样的车祸,加上路上行人少,救援不太及时,才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样的无妄之灾,做父母该有多伤心!
②还有网友表示:辅警不同于有编制的公安干警,他们的工资待遇低,但工作强度并不低。
③更有网友说,他们工作12个小时,然而收入一个月只有3000元上下,不说同工同酬,也应该提高他们的收入。
④然而,还有一些懂行的网友却提出了不同的质疑。
虽然这是一起悲痛的事故,警方也给了“因公殉职”的认定,但事故的背后,却隐藏了另一层逻辑。
这两名辅警到底去巡逻了,还是私用警车了?为啥警车里只有两个辅警,辅警能单独驾驶警车吗?
有人辩解这是巡逻车,不是警车,也有人说,一看就知道是个明白人,正常出警最起码要跟一个正式的民警才行,显然这样的巡逻执法符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值得打个问号。
很显然,他们讨论的内容涉及到了两个问题:
第一:为何不按规定出警,就算是在巡逻,也是执行任务的一种,辅警并没有单独执法权,为何不跟一个有编制的民警,巡逻过程中难道就一定没有警情?
第二:辅警到底能不能单独驾驶警车?
其实,提出这样疑问的网友不止一个两个,而知道相关内情的也不在少数。
例如一位网友说,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所以具体操作的方式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只要有准驾证就行了,但有的地方呢,却完全就不行。
笔者为此也查了一番资料:
第一,辅警这个岗位,公安机关也明确表示了他们不是“人民警察的身份”。
第二,警车管理规定有一条,对驾驶警车提出了要求,一定要人民警察,哪怕是实习期的人民警察都不能驾驶警车,更别说不在编制内的辅警。
第三,再看公安的辅警条例,确实跟前面懂行的网友说的一致,辅警只能协助,并不能专业去从事治安、安全巡逻等相关工作。
另外,对于辅警能否单独开警车,头条精选里也明确写了“不能单独开”。
很显然是怕引起不必要的尴尬,毕竟辅警和警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种职业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我们也常常看到,不管是执行公务,还是办案求证,警车上至少都会有一名正式警察跟随,就是避免“辅警执法不公或执法不明”带来的尴尬后果。
也正如,一位网友问的问题:万一巡逻过程中发现了警情,辅警能不能管,能不能执法?
其实,个人觉得“有质疑”是好事情,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就事件本身而言,也不能全怪网友在“挑理”。
法律法规也是靠大家共同去遵守,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该因公殉职就算因公殉职,该谁违反了规定,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这才是当今社会该有的“担当和社会责任”。
对于这起事件,大家是什么立场?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