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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该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政策问答。自2023年5月1日起,该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为贯彻落实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精神,杭州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完善该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在租赁住房方面,《通知》中明确,该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
此外针对“多子女家庭”的范围,《通知》解释其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上述《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去年8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曾出台《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相关政策主要针对三孩家庭,本次《通知》内容则将二孩家庭也纳入公积金优惠政策范围。(张煜欢)